中山大学国际翻译学院2024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是以学术为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科学道德素养等综合能力的考察,择优录取的一种人才选拔模式。为做好我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现根据《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 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负责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对“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简章进行审定。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实施。
2. 分学科方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小组,由不少于3名博士研究生导师构成,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学院成立专家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小组由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中一名担任组长。安排秘书1名,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考核小组负责确定综合考核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并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核。
二、材料审核
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照《中山大学国际翻译学院2024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材料由材料审核专家小组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于2023年12月中旬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人不可参加后续的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及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核将于2024年1月中旬前后进行,具体安排将会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按时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复审: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签名);
2. 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供),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 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
4. 报考材料中的《研究计划》一式5份(内容可更新)。
凡未提交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二)面试
综合考核面试包括外国语(100分)、业务课(200分)和综合能力(300分)三部分,总分600分。根据学科方向分成不同的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理论基础、学术兴趣、研究潜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重点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外语应用能力,理论水平、专业基础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1. 面试考核办法
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考核小组成员自由提问,考生当场回答。面试顺序在面试前以随机方式确定。
2. 面试内容及时间
(1)外国语考核:占100分,报考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该环节考核内容为第二外语(以下语种之一: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朝鲜语、俄语、阿拉伯语、英语),考核小组提前准备题库,考生当场随机抽取,朗读并翻译。报考区域国别学的考生,该环节的考核内容为英语问答。考核时间为10分钟左右。
(2)业务课考核:占200分,现场由考核小组组对考生的相关专业知识进行综合测试。考核时间为20分钟左右。
(3)综合能力考核:占300分,考生须准备PPT(约20分钟)向面试小组作学术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考核小组就报告进行提问。考核时间为30分钟左右。
(4)面试总时长不少于60分钟,各个环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调节。
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评分、录取及志愿更改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考核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1. 面试成绩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按报考导师分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
(2)面试总成绩低于360分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3. 不接受破格申请。
4. 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院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改报志愿。
5. 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二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五、公示
综合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将在国际翻译学院官网(网址:http://sti.sysu.edu.cn/zh-hans)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 参与材料审核的专家组及专业面试考核小组名单,不予提前公布。
2. 未尽事宜,按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3. 本办法由国际翻译学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六号A224中山大学国际翻译学院办公室
邮编:519082
电话:0756-3668757
国际翻译学院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