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国际翻译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国际翻译学院自2005年成立以来,坚持立德树人,重视人才培养,结合外语学科的具体特点,努力培养“具有全球视域、中国立场、大文科知识结构、双外语运用能力和国际传播能力”的新型外语人才。经过一系列教学改革,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初步形成自己的特色,已为国家培养了一批高质量的外语人才。学院将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引进人才,夯实学科建设基础,全面提升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建设开放型、独具特色的外国语类学院。
中山大学国际翻译学院与外国语学院一起共同支撑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目前拥有英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俄语、朝鲜语5个本科专业,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学术学位硕士点和翻译专业学位硕士点。外国语言文学博士点设点多年已发展成熟。2023年9月,中山大学国际翻译学院获学校批准参与布设区域国别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并于2024年成功招收国内首批区域国别学理论与方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现拟于2025年招收东南亚研究(优先考虑经济学、地理学等学科背景的考生)和中东研究两个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学院发展围绕国别区域研究、文学与文化研究、语言学研究、翻译研究四个重点科研发展方向,拥有欧洲研究中心、中东研究中心、拉美研究中心和东亚研究中心4个国别和区域科研平台,为人才培养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国际翻译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扎实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工作,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人才。本学科博士学位获得者,能系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知识,深入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发展,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能够取得理论或实践上的创造性成果,并能在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等工作。
中山大学国际翻译学院202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国际翻译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招生专业、类别及人数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网址: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doctor)。
我院不招收学术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
《中山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我院2025年的招生计划数,包含了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四)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五)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外国语水平达到相关要求。
(1)报考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需要符合如下语言要求之一:
① 新托福(TOEFL)成绩100分及以上;
② 雅思(IELTS)成绩7.0分及以上;
(以上两项成绩有效期5年,报考2025级的考生需提供2020年8月31日以后获取的证书。)
③ TEM8考试合格或以上,TEM4考试良好或以上;
④ 阿拉伯语专业水平四级考试合格或以上;
(2) 报考区域国别学专业中东研究方向的考生:
应熟练掌握阿拉伯语、波斯语、土耳其语等中东国家官方语言之一,同时掌握英语(CET4合格或以上)或法语。
(3) 报考区域国别学专业东南亚研究方向的考生,应满足下列语言条件之一:
① 通过CET6或TEM4;
② 熟练掌握东南亚地区相关语种;
③ 曾用外文独立发表过专业性学术论文,外文字数不少于8000字。
(六)《中山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三、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12月5日前(具体时间和要求见“2025年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通知”)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enroll.sysu.edu.cn/),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直博生无须缴交)。
(二)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成功后,须在报名系统上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邮寄纸质材料需自备信封统一装入,信封左下角注明“(考生姓名)-博士生报考材料”,并于2024年12月10日前寄送至我院(详细地址见下文十、联系方式)。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空白表从报名网站上下载,用所报考专业外语语种撰写,不少于3000词/字,区域国别学专业用中文撰写)。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护照)。
8.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9.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体检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10.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包括已发表论文、获得的专利及学位论文等。
(三)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送(寄)报考材料至我院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所有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四、材料审核
学院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于2024年12月中下旬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人不可参加后续的综合考核。
五、综合考核
(一)报到及资格复审
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按时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复审:
1.身份证原件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供),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
凡未提交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二)考核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小组,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并对申请人进行考察。综合考核主要是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综合考核的形式为面试,由外国语、业务课及综合能力3门考核科目构成。3门考核成绩相加为综合考核成绩,总分满分为600分:
1.外国语考核:占100分,可选择以下语种之一: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朝鲜语、俄语、阿拉伯语、英语,考核小组提前准备题库,考生当场随机抽取,朗读并翻译。考核时间为10分钟左右。
2.业务课考核:占200分,现场由考核小组组对考生的相关专业知识进行综合测试。考核时间为20分钟左右。
3.综合能力考核:占3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准备20分钟左右的PPT,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回答考核小组的提问。考核时间为30分钟左右。
4.面试总时长不少于60分钟,各个环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调节。
报考区域国别学专业的考生综合考核的形式为笔试+面试,由外国语、业务课及综合能力3门考核科目构成。3门考核成绩相加为综合考核成绩,总分满分为600分。
1.外国语考核:占100分,面试。考生可以选择以下语种之一进行问答:英语、法语、阿拉伯语、土耳其语、波斯语、越南语等。考核时间为10分钟左右。
2.业务课考核:占200分,笔试,闭卷,命题作文。考生在60分钟内完成专题写作不少于1000字。不指定参考书。
3.综合能力考核:占300分,面试。考生须准备20分钟左右的PPT,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回答考核小组的提问。考核时间为40分钟左右。
笔试考核由学院统一安排。面试考核由学院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中一名担任组长。安排秘书1名,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考核小组成员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前以随机方式确定。面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学科专家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分导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 未按规定参加笔试或面试考核者;
2. 笔试及面试成绩总和低于360分者;
3.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 体检不合格者;
5. 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三)不接受破格申请。
(四)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院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改报志愿。
(五)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同或相近学科的考生二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七、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考核结果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八、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普通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为3年。保留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网址https://xxgk.sysu.edu.cn/article/315)。
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依照我校2023级硕士研究生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依照《中山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均参照本简章执行。
本简章由中山大学国际翻译学院负责解释。
本简章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山大学国际翻译学院 邓老师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大学路2号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6号A224
邮编:519082
电话:0756-3668757
邮箱:dengj23@mail.sysu.edu.cn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访问学校及学院官方网址:
1.国际翻译学院网站:http://sti.sysu.edu.cn/zh-hans
2.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网: http://graduate.sysu.edu.cn/z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