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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请假申请

发布人:李嘉妮

学生请假时,病假要有医生的证明,事假、公假须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

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

公假:因参加校、院系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院系领导证实后确实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一)请假流程

 

请假流程按下列原则办理:

申请步骤

 

                                       研究生请假

 

一、 填写请假表

学生打印“中山大学研究生请假登记表”(见下),填写请假信息,并附上详情说明以及相关证明。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

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

公假:因参加校、院系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院系领导证实后确实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二、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离校半天以内且无课程的,只需提交《疫情防控期间在校住宿学生出校审批表》;离校半天以内且有课程,或离校半天以上的,需同时提交《中山大学研究生请假登记表》与《疫情防控期间在校住宿学生出校审批表》。

2、学生需提前一周将纸质表格(《请假表》与《审批表》,一式一份,共两张)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给班长,班长收齐于【每周三】交给兼辅。

3、不接受临时请假(因生病等不可抗力原因请假除外)、电子版请假或事后补假,特殊情况提前告知兼辅。

4、一学期内事假累计不超过14天。一学期内病假期限不超过一个月(25天或以上),超过此标准需办理休学手续。

5、学生不经请假审批而擅自离校,按学校要求处分,同时影响奖学金等评定。

6、学生离校外宿需提前告知班长、宿舍长;无论学生请假与否,班长、宿舍长须在学生离校当晚向兼辅报备。

 

三、请假流程

学生打印《中山大学研究生请假登记表》《疫情防控期间在校住宿学生出校审批表》,认真填写表格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明。请假/出校原因需客观准确,目的地需填写至具体地址。表格填写不得留空,否则不予审批。

1)请假离校半天以内(含半天):辅导员、班主任审核

学生自行提交班主任签字盖章→提前将材料提交给班长→兼辅统一提交辅导员、书记签字盖章→审核通过后,返还学生。

2)请假离校半天–3天(含3天):辅导员、导师审核

学生自行提交教研中心主任签字盖章→提前将材料交给班长→兼辅统一提交辅导员、书记签字盖章→审核通过后,返还学生。

3)请假离校3–7天(含7天):辅导员、导师、院系领导审核

学生自行提交教研中心主任签字盖章→提前将材料交给班长→兼辅统一提交辅导员、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签字盖章→审核通过后,返还学生。

4)请假离校7天以上:院领导、研究生院办公室审核

学生自行提交教研中心主任签字盖章→提前将材料交给班长→兼辅统一提交辅导员、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签字盖章→学院报研究生院办公室审批→审核通过后,返还学生。

注:1、审批通过后,《请假表》由学生根据请假期间内课程自行复印交给任课老师,原件交给学院留存。

2、学生出校、返校时需向兼辅报备,登记出入校门时间。

 

 

(二)请假注意

 

1.  因特殊情况请假者,由教务处研究后报主管院长批准。

2.(温馨提示:请假呈批表可有三种途径获取:在学校教务处网页下载;“学院网站→教学科研→教学管理→资料下载”处下载;在学工办填写。)

3.  审核通过后,由学工办通知学生学工办领取准假通知单。请假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25天或者以上),超过此标准需办理休学手续。

4.  请假材料存档。所有请假材料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存档备查;原材料若已交给学校教务部门,须保留复印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