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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申报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根据教务部〔2020〕149号文,现启动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请各位需要申报推免的同学仔细阅读以下申报条件和需提交材料:

 

一、申报条件:

 

学院在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认定工作中应以学生专业学习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综合考察学生的科研素质与创新能力。推荐条件要求如下:

 

  1.政治思想素质、科研能力、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方面,按《中山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的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执行。其中,考虑受疫情影响2020上半年的体侧安排延期,体侧成绩不作为今年本科生推免资格审查的前置条件。

   2.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处分,或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之外的行为受到的处分在申请推免资格前已解除。

   3.学风端正,学习主动性强,有较强的钻研精神。学习成绩的基本要求包括:

    (1)专业基础扎实,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中课程成绩排名在前50%。

(2)重考或重修后无不及格成绩(重考或重修后的成绩计算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含公选)。

(3)考虑受疫情影响2020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延期,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不作为今年本科生推免资格审查的前置条件。   

五、在本科期间,第二外语考试通过大学法语四级、或大学德语四级、或大学日语四级、或大学俄语四级,或者在日语能力考试1级、法语水平考试TEF B1、德语欧标等级考试 B1、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B1中达到相应水平者,或者顺利完成我院第二外语辅修课程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六、课程成绩计算时段为四年制本科生按一至三年级,五年制本科生按一至四年级。

   七、在校期间参军入伍,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且已退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可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在校期间参军入伍,且已退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八、本科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不参加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

九、推免排序以成绩排序为准,考核成绩计算方式为:专业课程成绩(即GPA综合成绩) + 面试成绩。其中专业课程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综合成绩认定方式:大三未参加校级或院级交换(含半年及一年)的学生,以大一至大三三个年级的成绩绩点计算;大三参加了校级或院级交换(含半年及一年)的学生,以大一至大二两个年级的成绩绩点计算。

十、录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数量需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指标执行。凡是被本校或外校拟录取的被推荐者,学校将不受理其放弃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

 

报送材料:

 

(一) 《中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请在9月9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qian@mail.sysu.edu.cn。并填写问卷星,https://www.wjx.cn/jq/90350418.aspx

 

(二)成绩单纸质版。

 

(三)英语四六级(英语专四)证书复印件。

 

(四)第二外语考试最高级证书复印件(若有)。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成绩单一份于9月9日下午5:30点前交至院办望倩老师处,未按照要求填写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工作联系人

望倩,邮箱:wqian@mail.sysu.edu.cn,电话: 3668160.

特此通知。

 

附件: 

Microsoft Office document icon 中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