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翻译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国际翻译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国际翻译学院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我院在校符合参评条件的2020级、2021级、2022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 本次评选奖学金的类别
(一)国家(政府)设立的奖励项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二)学校设立的奖励项目: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中山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中山大学英才奖学金 、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单独评选,通知另发) ;
(三)捐赠奖学金。
三、 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2022-2023学年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七)综合测评中德育加分不得超过本人成绩绩点的20%;
(八)如实申报评选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学校将取消其2022-2023学年的参评资格,同时终止该生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和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九)一般情况下,参评学生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有不少于20小时的社会公益活动;
(十)各项奖学金的参评要求:
1. 优秀学生奖学金:按班级排名及名额分配确定获奖名单;
2. 国家奖学金: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前10%,同时获评当年度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3. 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测评排名在前50%,家庭经济困难(2023-2024学年在库);
4. 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综合测评排名前25%可以申请一等奖,排名25%-50%的可以申请二等奖,家庭经济困难。
5. 捐赠奖学金:根据捐赠方要求评选,以学校通知为准。
四、各奖学金项目间的特殊评选原则
(一)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获评一项校级捐赠奖学金;
(三)国家设置的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校级捐赠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各项奖学金申报要求
(一)“奖学金”模块网址:https://xgxt.sysu.edu.cn/jxj
(二)10月6日晚24:00前,学生登录对应奖学金系统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并填写相关电子版评奖材料,纸质版材料待后续通知。
(三)10月15日晚24:00前,学生登录对应奖学金系统申请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并填写相关电子版评奖材料。
附件:国际翻译学院2022-2023学年奖学金评审文件
中山大学国际翻译学院
2023年9月26日
联系人:
2020级
辅导员:李嘉妮老师0756-3668114 ;
兼职辅导员:卢欢欢 luhh8@mail2.sysu.edu.cn。
2021级
辅导员:望倩老师 0756-3668049;
兼职辅导员:胡辉huhui25@mail2.sysu.edu.cn。
2022级
辅导员:华玉勉老师 0756-3668807;
兼职辅导员:夏李露xiallu@mail2.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