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翻译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国际翻译学院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参评对象
符合参评条件的2018级、2019级、2020级本科生。
- 本次评选奖学金的类别
1、国家(政府)设立的奖励项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2、学校设立的奖励项目: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不需要另外申请)、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中山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中山大学英才奖学金 、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单独评选,通知另发) ;
3、捐赠奖学金。
三、 参评要求
1、成绩要求:成绩以教务系统成绩为准;不能有不及格科目(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必修课等所有科目);成绩完整且有效,不得以一个学期的成绩参评;
2、综合测评中德育加分不得超过本人成绩绩点的20%;
3、如实申报评选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学校将取消其2020-2021学年的参评资格,同时终止该生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和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4、一般情况下,参评学生应在2020年9月20日至2021年9月20日期间,有不少于10小时的社会公益活动;
5、各项奖学金的参评要求:
(1)优秀学生奖学金:按班级排名及名额分配确定获奖名单;
(2)国家奖学金: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前10%,同时获评当年度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测评排名在前50%,家庭经济困难(2020-2021学年在库);
(4)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综合测评排名前25%可以申请一等奖,排名25%-50%的可以申请二等奖,家庭经济困难。
(5)捐赠奖学金:根据捐赠方要求评选,一般是优秀学生一等、二等奖学金获得者,且未获得国奖、国励等其他资助者。
四、各奖学金项目间的特殊评选原则
1、国奖、国励和捐赠奖,最多只可获一项,不可兼得;
2、在多项捐赠奖学金中,每位同学每个学年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3、国家设置的奖学金和校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4、捐赠奖学金和校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各类奖学金申报日程
1、9月28日,班级公布最终的班级综测成绩及排名;
2、9月29日下午17:00前,学生登录奖学金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jxj)申请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海琴六号A221室,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本级兼辅邮箱;
3、9月30日中午12:00前,学生登录奖学金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jxj)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海琴六号A221室;
4、10月8日下午17:00前,学生登录奖学金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jxj)申请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其他捐赠类奖学金,所需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海琴六号A221室,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本级兼辅邮箱;
5、10月9日前,学院官网公示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拟推荐奖学金获奖名单,最终获奖名单由学校确定。
中山大学国际翻译学院
2021年9月26日
联系人:
18级:叶玮茵老师 0756-3668049;兼辅李心琪 1305138829@qq.com
19级:黄爱成老师 0756-3668301;兼辅李蓉 1904934081@qq.com
20级:叶玮茵老师 0756-3668049;兼辅黄泳瑜 huangyy89@mail2.sysu.edu.cn
附件内含:
附件1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和填写要求
附件2 各类奖学金材料提交要求及截止时间
附件3 2020-2021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评选要求一览表
附件4 部分捐赠奖学金指定申请表(模板)
附件5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本科生奖学金模块使用手册(学生)
附件6 国际翻译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