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毕业论文管理相关业务问答
一、毕业
Q: 未取得毕业规定学分的毕业班学生,应该怎么做?
A: 学生修完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但未取得毕业规定学分的,可申请延读或者办理结业。延读由院系审核后报教务部审批。
Q: 延读期限是多长?学生可以申请延读多少次?如何申请?
A: 学生申请延读以一年为期,每年五月左右进行申请,学生可多次申请延读,但不得超过最长在籍年限。申请延读的学生,需要填写《中山大学本科学生学籍变动呈批表》,学生家长需在呈批表上签字。
Q: 什么情况下结业?
A: 在毕业审核中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但是没有办理延读的,按结业办理,发给结业证书:
(一)修完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未达到毕业学分,但取得毕业规定学分三分之二的;
(二)处分未解除的;
(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的。因病或残疾学生,凭校区(园)门诊部或者指定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核通过者,不受本条件约束。
Q: 延读和结业有什么不同?
A: 学生延读期间属于在校生,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需要缴纳学费,可以申请宿舍,使用图书馆等学校资源。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学生在整个延读期间可以申请考试一次。延读机会用完后,学生如果还未取得毕业规定学分,可以办理结业。
结业的学生属于离校学生,不需要缴纳学费,不可以申请宿舍,不可以使用学校各种资源。获得结业证书的学生,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可以在结业后两年内向学校申请重修或者补考一次。重修考试或者补考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不及格者,不得再申请重修或者补考。学生需要按重修或补考课程的学分缴纳费用。
Q: 结业的学生如何申请重修或补考?
A: 1.(1)如申请重修,需于每学期开学初选课正式结束前向所在学院(系)提交申请表(需任课老师签名),所在学院审核,开课院系审核备案(学生所在院系、开课院系保留一份),重修需跟班上课、完成作业、参加考试等;(2)如申请补考,需于每学期开学前向所在院系、课程开设院系提交补考申请,以便院系安排补考。通常,各学院补考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初进行。
2. 审核通过后,学生所在院系按学分在系统设置应收学分费用,通知学生缴费,学生缴费后自行下载保存电子收据,与结业换证申请(每年5月底或11月底前)一并提交学院。
3. 学生应提前主动联系院系教务员办理重修或补考事宜,具体重修或补考申请时间以学院安排为准。逾期申请,可能导致错过办理重修或补考时间,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Q: 结业的学生补齐学分后,能申请毕业证和学位证吗?
A: 对于未取得全部学分的结业学生,可以在结业后两年内向学校申请重修或者补考一次。重修考试或者补考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以换发毕业证书的日期为准。如取得毕业资格,同时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所要求的条件,授予学位。授予学位的时间从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之日计起。
Q: 授予学士学位有什么要求?
A: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取得毕业资格的前提下,按现行绩点制,学生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2.0及以上。在校期间受过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者,不授予学士学位。考试作弊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Q:毕业生离校如何注销学生证?
A:根据院系通知,将学生证交院系注销后,院系将学生证返回毕业生留念。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
本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统称“毕业论文”,学院具体情况参照《中山大学国际翻译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细则》为准。
Q: 毕业论文应采用哪种语言文字来撰写?
A: 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其他专业的毕业论文须采用简化汉语文字撰写。
Q: 可以两人(含)以上合写一篇毕业论文吗?
A: 不可以,毕业论文选题坚持一人一题原则。每一位毕业生应独立完成,不可两人(含)以上合写论文。在资料准备、方案制订、实验实施等环节,允许以小组形式进行。由多名学生合作研究的课题,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在题目上加以区别,经学院(系)审批后实施。
Q: 毕业论文必须要进行规范性检测吗?
A: 是的,每篇毕业论文都要进行规范性检测(查重)。
Q: 如何开展毕业论文规范性检测工作?
A: 学校提供统一论文检测平台,学院(系)负责组织落实毕业论文检测工作,每篇毕业论文一般有2次检测机会。
Q: 对校外完成毕业论文的情况,有哪些规定?
A: 申请在校外实习单位或合作单位完成毕业论文的学生,必须经所在学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审批。校外导师须是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科研人员或工程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其他企事业单位,并出具接收我校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工作的相应证明。学生所在学院(系)同时配备校内导师共同指导该生的毕业论文,实行“双导师制”,以保证论文质量。
校外完成毕业论文的,须按《中山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完成选题、开题、过程检查、评阅、查重等工作,且须参加本校组织的毕业论文答辩,方可取得成绩。